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连一方仲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大连一方仲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并不仅仅只是劳动者可以提起的,作为用人单位也是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只要用人单位符合劳动仲裁的条件就是可以的。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争议的一方主体,有权就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但应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劳动仲裁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不过这需要根据仲裁的规定进行,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问题。
单位一方可以对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假设公司一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完全可以去一审法院对仲裁结果进行起诉。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纠纷双方在仲裁期间,可以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同样在仲裁法庭对簿公堂。仲裁法庭会对双方要求举证,然后判定结果,仲裁时间大概是60天。如果不满意,双方都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单位一方可以对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有关规定:单位不服仲裁裁决书的,可分别向不同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第二种情况:单位对终局裁决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劳资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上一级仲裁机构提出异议,要求变更或撤销仲裁结论,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结论。
劳动仲裁是劳资双方为解决之间的争议,而到劳动仲裁部门就争议问题申请仲裁,解决问题的一种形式,仲裁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执行,但不服的可到上一级仲裁机构诉讼或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一方依法提起仲裁,另一方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有仲裁协议。
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以下人能争取自己利益:劳动者、公司、单位组织等申请者。
劳动仲裁的依据和原则有:
“三方原则”。就是由政府、工会和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三方分别代表国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共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的一项基本原则。实行这一原则有利于发挥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各自的优势,增强仲裁的权威性;有利于三方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仲裁的公正性。
实行强制仲裁原则。在我国,经济合同等仲裁统一实行“自愿仲裁原则”,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而单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而劳动争议仲裁则实行强制原则,发生争议的双方无需达成一致,只要争议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即能引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开始。
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无论是仲裁调解书,还是仲裁裁决书,只要双方签字盖章或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便产生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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